2012-09-28 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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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网 据解放军报北京9月27日电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近日发布《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认真贯彻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着眼提高文职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国家、军队有关政策规定,充分吸纳了近年来文职人员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对文职人员招、训、考、用、出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规范。《规定》的发布施行,对于加强军队文职人员队伍建设,完善我军新型用人机制,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共9章73条,对文职人员的招聘、续聘、解聘,文职人员岗位等级设置,文职人员工资、住房、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政策,文职人员教育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等,都作出明确规定。此外,还对文职人员培训、着装、证件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全文见第二、七版)。
据悉,总部有关部门将依据《规定》,陆续制定下发文职人员岗位等级套改、工资发放和着装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