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 09: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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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10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委员高新亭、副主任委员张学忠先后率领调研组深入山西、山东、海南三省,就两年来保密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重点了解保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定密工作、涉密人员、涉密载体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新形势下实施保密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听取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建议。中央保密办副主任、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等陪同调研。
在山西,调研组听取了全省保密机构队伍建设、保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与太原市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随后,调研组赶赴晋中市,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深入两个县进行考察。调研组还专程到重点涉密单位——中核新能公司,现场查看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了解保密制度建设情况,与涉密人员进行了现场知识答题互动。
在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会见了调研组成员。省委常委、秘书长、保密委主任雷建国代表省委保密委汇报了山东省贯彻落实保密法的有关情况。调研组听取了济南市、省公安厅、安全厅、经信委、科技厅、检察院、法院、637所等8家单位的汇报,并与有关专家学者交换了意见,考察了省公安厅、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此后,调研组赴滨州、东营两市,实地考察滨州市环保局、地税局,东营市法院、检察院,东营区公安分局等单位,了解基层贯彻实施保密法的具体情况。
在海南,省委常委、秘书长、保密委主任孙新阳出席调研座谈会,与调研组共同听取了省保密局和海口市政府的汇报。会上,省政府办公厅、公安厅、安全厅、科技厅、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先后介绍了贯彻实施保密法、落实有关保密工作制度的情况。会后,调研组深入海口、文昌、琼海、三亚、昌江、儋州等市县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对三省贯彻实施保密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山西省保密法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运作更加顺畅,责任落实更加明确,定密、解密制度得到了初步落实;山东省贯彻实施工作组织严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海南省不断加强保密机构队伍建设,为保密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同时,调研组提出了保密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的保密观念与新形势下保密工作要求不相适应;部分保密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滞后;保密机构和人员力量薄弱,特别是市县两级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县级大多没有专职人员,机要保密文书“三合一”工作;保密基础保障不能适应形势所需等,这些都给保密法的贯彻实施带来阻力。
针对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指出,随着保密法实施工作的不断深入,各项制度将逐步落实,站在政治全局和事业发展的高度,有许多工作要做,有许多问题要研究解决: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当前,一些单位忽视保密工作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保密法,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必须进一步解决好认识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做好保密工作,关键要把保密法贯彻落实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经常不断地对保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泄密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四要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地保密部门既是党委保密委的工作机构,又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法赋予了保密部门14项职权,要认真贯彻实施,切实用足用好。执行法律、依法行政,必须有组织保证,有与此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当前,特别要加强基层保密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中央层面进一步研究出台操作性强的配套法规,为保密法实施作好顶层设计,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