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共用信息系统技术基础指南发布公告

2024-05-07 15:49:00

来源:全军武器装备 采购信息网

解放军某部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了2024年全军共用信息系统技术基础指南91条涉密需求信息(请按照网站“服务指南--涉密查询流程”要求,到网站各分中心现场查询,统一信息编码为:SHJDGG20240430002),包括军用标准化、军事计量、装备质量、装备科技信息和国防知识产权5个专业方向,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技术基础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并具备相应研究经历。申报人同年申报及承担的共用信息系统技术基础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包括联合申报的情况),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立项论证报告应涵盖指南发布项目条目的全部研究内容,不允许针对部分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3.允许以团队攻关形式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申报入围的团队,由委托方与牵头单位签订总承合同,总承合同中明确各分承研单研究内容和经费;科研经费全部拨付至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向分承研单位拨付分承研经费。
4.立项论证报告应满足指南需求信息所列需求背景、研究内容、考核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等要求;申报经费不能超出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具体支持经费结合竞争择优和审查确定。标准制修订类项目需同时提供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出具的相关性查询报告。
5.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且尚未解禁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
6.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报人进行申报。
7. 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所有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立项论证报告》纸质15份,A4纸单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保密资质复印件1份,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须与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一致);如保密资质的单位名称与《立项论证报告》申报单位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4.光盘1份,内含《立项论证报告》(包括word版本和PDF盖章扫描件)、《申报单位信息表》(包括word版本和PDF盖章扫描件)、申报单位保密资质(PDF盖章扫描件),以及全军技术基础计划申报系统“.atk”数据包文件(软件获取方式详见注意事项)。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立项论证报告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项目论证报告。
2.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信息表。
3.保密资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单位简称-保密资质。
(三)注意事项
1.《立项论证报告》填写的项目编号、名称必须与指南信息一致。
2.项目申报经费不得超过指南对应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3.立项论证报告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项目的须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可接受并行盖章的多个盖章封面);至少提交一份鲜章立项论证报告,其它可为复印章。
4.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7及以上系统可读。
5.对于联合申报的情况,牵头单位应确保具备与参研单位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申报受理
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申报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方式,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
2024年5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受理截止前,未携带全套申报材料到达受理现场的,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7层1618会议室。
集中受理时,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光盘)需放入一个文件袋中,封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及联系方式;光盘盘面需标明项目编号、申报单位。
现场集中受理时开展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报项目的编号、名称与需求信息不符;
3.申报单位中存在保密资质不满足申报课题密级要求的情况;
4.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5.申报单位不论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多次申报同一条指南条目;
6.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
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四、评审与结果反馈
1.评审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申报单位不到现场答辩。
2.评审结果由会务组通知各申报单位;通过评审立项论证报告,将报送至综合部门进行下一轮评审。
五、联系人
王家辉17701130277,翟晓霞1513543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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